办理“进沪人员落户社区公共户” (更新)

suncup

对,又一次和官僚主义做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起因是2013年末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一则通知要清理延续二十余年的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人才引进类集体户口。本着能分流常驻户口则分流,能挂靠单位则挂靠,什么都不能则落入“社区公共户”的指导思想,限期折腾广大挂靠“延安西路900号”的集体户口注册人。如果你以及你的配偶、直系亲属拥有可以落户的产权,迁出;没有但是你的工作单位建立了集体户口,迁出;都没有了,找你实际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社区公共户,迁出。 问题是市局的指导文件公开了,但是具体执行流程依然语焉不详。在所谓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简化行政审批手段大势所趋的今天还能继续玄而又玄地把解释权下放到基层辖区派出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蛇精病呵?基层派出所就有趣了,各自对流程的理解都花样百出,所以会有跑一个派出所当面询问流程和所需(繁冗的)材料会同其他派出所询问结果不一致的局面。当然了,最终肯定以你期望迁入公共户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解释为准。

我的户籍情况也简单,大学时期户口从父母所在城市迁入学校集体户口,毕业之后通过(持续20年之久的)毕业生落户流程和几十万人一样挂在了延安西路900号,学生事务中心集体户口。一切都还算稳妥,新华派出所驻新华路办事处距离上班处也不算远,偶尔去索取户籍证明等材料也算方便。租赁一处房屋居住,名下登记的不动产权为零。工作单位不具备设立集体户口的条件。因此,我该在限期清理日期之前,迁移到社区公共户。 上面说到具体办事流程的解释权下放到各辖区派出所。经过几次(过程不算友好、态度不算亲善的)咨询,大体上想把这劳心事给办了的话还是有据可依的。比如,必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按一位基层民警的精神,迁移社区公共户需要证明你有稳定的工作及固定可查的住所。

  • 实际租赁居住地证明(三选一)
    •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开具的《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 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寄宿证明》
    • 工作单位集体宿舍管理处开具的《集体宿舍入住登记证明》
  • 身份证及复印件(多印两三张没错的)
  •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辖区派出所填写《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 其他充满玄幻感的证明材料*

我们还是有官方精神可以参考的,例如上海市公安局的这个角落 。很多具体信息可以查,诸如社区公共户设立的户籍地址、辖区派出所地址与联系电话等。有鉴于自2014年来公安及基层社区行政工作人员普遍不受互联网思潮的影响,使用电话沟通具体疑问还是很有必要的。 这里多说一点实际居住地的证明文件,派出所可以受理任何一种形式。但是不同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开具这三种证明文件的难易程度不一。例如本人的居住性质是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和某地产公司下属的管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有经营发票且必须备案。那么本人开具第一种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最可取的选择。我的同事有很多是和本市私人房东签订的私人租房合同,且不少房东不理解或者不愿意将房屋出租交给社区服务中心备案登记,担心可能引起的租赁收税等各种问题,加之基层居委会工作人员(多半是大妈)业务素质有限或政策精神学习领会不够深入,误解甚至妖魔化社区公共户政策以及配套的实际居住地证明,给广大需要办理业务的租客及配合办理业务的业主带来了误解和不必要的麻烦。这种情况下,我想除了耐心说服教育及沟通,并主动解释市局政策之外别无他法了吧。倘若能以“亲友投宿”身份取得居委会开具的《寄宿证明》,派出所同样可以接受。但是,居委会也是另一个精英怪物云集的副本了,战居委会完全可以另起一帖书写,我们按下不表。

我办理社区公共户的子目标就成为了取得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这个备案登记是在小区所属的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周一至周六)。稳妥起见我先咨询了物业公司,大有收获。物业告诉我本社区服务中心要求申报人提前填妥《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经租管理中心的公章,物业需要统一在每周二报备,周四或周五亲自去社区服务中心才可查询记录并领取备案申请。照着指导填写这个登记表——后来被派出所民警揶揄:“你本来就是上海市集体户口要什么来沪登记啦”——并在周五消耗宝贵年假一天,兴冲冲跑去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了。排队领取一张需要回到小区加盖经租管理中心印章的备案申请表,又茫然地等上十来分钟公交车回到了小区。下午再次折返,获得了关键物品:《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此时已经14:30超过了一些。 简单查询通往辖区派出所的公交路线就上车前往了。那个派出所的地点曾经最熟悉不过,几年如一日地每天路过但从来不曾踏门进入。当天带着一堆纸质材料进去排队却被告知不予受理,需“下周一、三、四、五再来,有专人办理社区公共户事务的。”惊愕之余求解释未果,只好请求帮忙审阅材料完整与否。期间获得《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原表。所以,一天内办完的白日梦破灭了。只好改日再战。

这是拜托同事从浦东新区某派出所给出的申请表填写样张。

接下来又找了某个周三下午,来到辖区派出所。递交材料:

  • 填写完备的《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
  • 《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每页都需复印)
  •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原件及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接下来就是查验原件、整理统计复印件、各页材料签字、填写保证书等流程。最后民警会打印回执,告知本人15个工作日内会电话通知受理情况,届时请带上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于工作日来派出所完成最后落户手续。和同事的浦东某亲民派出所做法不一样啊!!!这意味着我需要在某个工作日先跑一趟冠生园路401号,也就是学生事务中心办公地取得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再次折返才可落户。同事的案例是派出所直接调取现存户籍信息免除以上步骤。

在4月6日星期天的下午1点,本人接到辖区派出所电话,正式通知申报社区公共户已经受理,请于周一至周五带上a与b完成落户手续。意味着我又要在繁忙的春季选一天穿梭在田林到长征之间了。

我觉得这一两年来,折腾不止的办事手续一直能被我碰上,比如毕业时遇上三方撤销等等。那么也算运气不俗,折腾便折腾吧,将之记录下来或许也对其他不知头绪的朋友有点帮助——搜索了下似乎没有什么人比较详细地写出社区公共户的办理过程,只有论坛回帖的只言片语等等。

-—–4/8  更新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

上周接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受理通知之后确认过,必须亲自在工作日去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冠生园路401号)获取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才可完成最后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由于四月七日周一补休清明节假期,我在次日一早途径中山公园和3号线上海南站过去办理。虽然起了大早,但天气和交通拥堵原因到达冠生园路已经是上午10点了。在办事大厅要求工作人员开具所需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被告知已经停止办理,并追问我办事缘由。为办理“社区公共户”的话,他们只能接受户籍迁出流程,让我填写**《中心集体户口人员户籍迁出申请表》 (下载地址为doc文件),且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毫无变通办法,只得折返回公司找人事与财务签字并盖章,再次返回后补交当年的人事代理费,获得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之后乘坐224并换乘辗转到派出所内完成最后的手续。社区公共户事项正式办完。

非常混蛋的办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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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ost author:suncup
  • Create time:2014-04-08 01: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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